僱主專區
為青年人提供機會,協助機構發掘人才
勞工處透過「展翅青見計劃」與僱主和服務機構通力合作,為15至24歲、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的離校青年人,提供全面的求職平台,配合一站式及多元化的職前和在職培訓機會,幫助青年人認識自我和職業志向,豐富他們的工作技能及經驗,以提升他們的就業競爭力。
同時,「展翅青見計劃」亦協助僱主物色和培育機構的生力軍。
如欲瞭解計劃詳情, 請 按此

工作實習訓練 | 在職培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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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實習機構提供工作實習機會予學員,加深學員對行業的認識,讓學員掌握更多工作和人際關係的技巧,並有助了解其擇業取向。 | 僱主提供在職培訓職位以聘用學員,透過在職培訓,有效提升學員的工作技能和經驗,以加強就業競爭力,並有助訂定事業的發展計劃。 |
實習期/培訓期 |
1個月 | 6 - 12個月(視乎工作性質而定) |
實習/培訓期間實習機構/僱主與學員是否有僱傭關係? |
沒有 | 有 |
實習機構/僱主是否需向學員發放工資? |
不需要 「展翅青見計劃」會為成功完成實習,出席率達80%或以上的學員提供5,800元的實習津貼。 |
需要 學員是以僱員身份受僱,接受有薪在職培訓。僱主聘用學員擔任全職或兼職在職培訓職位,可向「展翅青見計劃」申領每月在職培訓津貼,津貼金額為每名學員於培訓期內每月薪酬的50%,上限為5,000元。(註:以計劃辦事處批核為準) 全職職位:即每星期工作不少於30小時 兼職職位: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 |
留任津貼試行計劃 |
沒有 | 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受僱學員於全職在職培訓職位留任滿三個月,可獲發3,000元的留任津貼;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1,000元的留任津貼。兼職在職培訓的留任津貼金額為全職在職培訓的一半。每名學員於試行計劃期間,最多可獲發12個月的留任津貼(即最多12,000元) |
發還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考試費用 |
沒有 | 有 學員於在職培訓期間可向計劃辦事處申請報讀或報考與工作有關的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考試,並於完成後申領發還上限為$4,000的課程/考試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