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 年度招生
网上申请表

注意:网上申请只适用于18岁或以上的申请人

未满18岁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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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资料 (*号之项目为必须填写)

姓氏
名称
没有年龄
中文
英文
1
2
3
请注明
个月
教育程度
请注明

2. 职业取向

请选择3个你最有兴趣申请的职位
如适用
可选多于一项

3. 「展翅青年就业计划」就业发展服务机构选择 (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写)

请选择提供就业发展服务的服务机构的编号、名称及地区

第一选择

第二选择

备注:如申请人选择的服务机构已满额或没有选择服务机构,本办事处会按申请人的居住地区安排就近的服务机构予申请人。

4. 「青年就业起点」 (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写)

「青年就业起点」(简称Y.E.S.,为15至29岁,可在香港合法受雇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择业指导、增值培训及自雇支援服务,有关详情请浏览 www.e-start.gov.hk
申请人如有兴趣同时初步登记成为Y.E.S.的起点会员,Y.E.S.会透过电邮预约你前往中心办理正式的登记手续及领取智能会员卡。)

5. 其他资料 (申请人可选择是否填写此部份的资料)

如是,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人

6. 声明 (必须填写此部分)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你在本网页所填写的资料及你日后向「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求职信及履历表)会用作处理一切有关你参与「展翅青年就业计划」的事宜,包括安排课程(「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或雇员再培训局的培训课程)∕工作实习训练∕在职培训∕就业选配∕转介∕工作坊∕研讨会∕招聘∕宣传活动、检讨计划、进行统计及意见调查、处理保险索偿个案、调查及跟进其他与「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有关的服务等。这些资料是你在自愿情况下提供的,如资料不足,「展翅青年就业计划」可能无法为你提供服务。十八岁以下人士在提供其个人资料前应先咨询家长。如你在「展翅青年就业计划」申请表格第I部分曾表示同意接收「展翅青年就业计划」的资讯,「展翅青年就业计划」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地址、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向你提供有关资讯。如你日后不希望收到有关资讯,请透过以下途径通知我们:

电话号码:2112 9932
邮寄地址:劳工处「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港岛办事处)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16楼
资料的转移

「展翅青年就业计划」会根据实际需要将你所提供的资料转交你的家长或监护人、为「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提供服务的机构、雇员再培训局、雇员再培训局的委任培训机构、雇主、青年就业起点、劳工处其他科别或其他受「展翅青年就业计划」委托的机构作上述用途。另外,你的资料亦可能会被转交劳工处其他科别用作执行由劳工处负责的法例。

查阅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及附表一原则六的规定,你有权要求查阅和更正有关计划所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你亦可要求索取这些资料的副本。

查询

如欲查阅或更正「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所持有关於你的个人资料,请致函劳工处「展翅青年就业计划」(港岛办事处)(地址:同上)

本人已细阅及了解报名须知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并郑重声明本人已离校丶可在香港合法受雇及所提交的资料全部属实。本人明白若有虚报任何资料,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