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機構現確認所提供之資料均為正確無誤,而提交之實習空缺的學員要求(包括語文能力要求)及工作內容等,及其往後之修改(如有),皆與有關職位相關並有理可據,且沒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本公司/機構明白,若明知而作出或罔顧實情地作出上述陳述,而該陳述在要項上屬虛假或有誤導性,即屬違法及可被檢控罰款。
請於3個工作天內把有效商業登記證/學校註冊證書副本在蓋上公司/機構印章後傳真至「展翅青年就業計劃」辦事處(傳真號碼: 2382 3121) 煩請於文件上註明(1)上述參考編號; (2)負責人的姓名聯絡電話 及 (3)並於文件上蓋上公司/機構印章。
「展翅青年就業計劃」辦事處將會審核 貴機構所提供的工作實習空缺,並會盡快與 貴機構聯絡,跟進有關審核的工作。
如 貴機構有任何關於是次提供工作實習空缺的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展翅青年就業計劃」辦事處顧客服務熱線 2112 9932。
機構所提供之資料均應正確無誤,如蓄意提供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資料,本辦事處會考慮終止有關之申請及實習。
本計劃辦事處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是用作處理「展翅青年就業計劃」中,為學員提供及安排工作實習訓練及其後跟進之用。本處可能會將收集的個人資料交予有關服務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以作上述用途。資料當事人如欲查詢及更改其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聯絡勞工處「展翅青年就業計劃」辦事處,電話:2112 9932。